2011年7月15日,苏州大学举办的第三期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班开学,启东市华武保安服务公司的50名保安员在这里接受为期五天的保安服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为他们参加苏州市公安局即将举行的保安员资格考试作准备。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等保安服务的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进行学习培训,参加由设区市的公安机关组织的考试,申领国家保安员从业资格证书。保安培训机构由省级公安机关审查批准,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苏州大学是我市唯一获得江苏省公安厅批准的非公安系统的保安培训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苏州大学编辑出版了保安培训专用教材,聘请了一批从市公安局中层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警官和苏大教师从事保安培训教学。